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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江西外语外贸职业学院2016年度高层次科研成果奖励申请的通知

作者: 时间:2017-02-15浏览:

学院各部门:

根据《学院高层次科研成果奖励办法》(赣外院字〔2015〕71号)文件要求,现就2016年度我院教职员工高层次科研成果奖励申请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:

1.本次高层次科研成果奖励申请的统计时间范围为 2015年12月18日至2016年12月31日。高层次科研成果奖励范围及奖励办法详见附件1(《江西外语外贸职业学院高层次科研成果奖励办法》)。

2.申请人在申请高层次科研成果奖励时要严格按照《江西外语外贸职业学院高层次科研成果奖励办法》中的有关规定,并填写个人《江西外语外贸职业学院高层次科研成果奖励申请表》(见附件2)。

3.申请人请于3月1日前将高层次科研成果原件和复印件、相关证明材料、《江西外语外贸职业学院高层次科研成果奖励申请表》交至科研处,待学院审核后,原件将退还本人,复印件留科研处存档。如有疑问可来电咨询,联系电话:0791-88352849。

科研处(产学合作处)

2017年2月15日